扶贫对比“国际标准”释放最大善意

17.10.2014  13:42

    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郑文凯今日表示,中国贫困问题依然十分突出,贫困程度还比较深,贫困人口不仅收入水平低,一些地方还面临着吃水、行路、用电、上学、就医、贷款等诸多困难。按照国家的标准,到2013年底还有8200多万贫困人口,如果参考国际标准,还有两亿多人。

  贫困标准是一个刚性的红线,扶贫标准越低则贫困人数越少,纳入扶贫范围的群体面也就越窄;反之,标准线越高则贫困人数越多,受惠于政策者也就越众。比如2011年中央决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这一标准比2009年提高了92%,更多低收入人口将纳入扶贫范围。而这一标准在2007年时,是“绝对贫困标准年人均收入低于785元,按低收入标准年人均收入低于1067元”。

  与此同时,即便扶贫标准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却依然不足世界银行标准的一半。中国人权研究会和中国社科院当年发布的人权蓝皮书认为,中国应当将贫困线标准提高到世界银行每人每天1.25美元的标准,那么扶贫对象将会扩大到1.5亿。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扶贫标准只有世界银行标准的一半,无以达到国际标准也就是世界平均水平,意味着扶贫政策的成色不足,一方面既有的扶贫人员无以得更多的扶持与救助,另一方面又有大量人员被排除在政策的门槛之外。

  事实上也是如此,由于扶贫标准过低而物价又上涨过快,使得扶贫政策的兜底作用没有得到发挥,被扶贫者总是在贫困与脱贫的线上游走,抗风险能力极差,今天可能已然脱贫,到了明天又可能成为贫困者。曾有人举了一个生动的例子,就是一个贫困家庭因为所养的猪生病而死亡,造成了一千多元的损失,使得预期的收入没有实现,于是便由预计中的脱贫者继续成为贫困者。由此也不难看出,贫困标准的过低让贫困致富存在着极大的变数。

  更重要的是,贫困线的高低其实也意味着公共责任的大小,以及所面临的任务的艰巨状况。如果扶贫成为一个刚性的任务,那么调整其标准也就面临着很大的阻力,而“中国特色”的理由也会让“国家标准”始终难以调整,更别说对接近甚至超过国际标准。同时,贫困标准的调整也意味着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甚至影响整个国民收入水平的调整,可以说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联性,自然让决策者心生顾忌,并保持谨慎的态度。

  在这种情况下,在努力实现国家标准的同时,能够正视国际标准的存在,并承认其所存在的差距,无疑是理念的巨大进步,也让“以人为本”更具有成色。此意味着,公共政策已然意识到扶贫标准过低,无法让扶贫政策发挥更大的作用,也无助于更好的解决和改善贫困者们的生活状况。只有真正认识到标准的重要性,才能在差距中找到动力,采取更为有效的扶贫措施,而不削足适履式的倒置式扶贫。当扶贫标准成为公共责任标准的试纸后,才能成为民生之福和社会之幸。

责编:孙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