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扶贫办统一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公示

16.08.2017  05:25
 

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经省统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审核组审核确认,现将我办牵头梳理的省市两级扶贫办系统统一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8月21日前,书面或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我办,并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2603565;邮政编码:230091;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西804;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省市扶贫办系统统一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安徽省扶贫办

2017年8月15日

   

                                 



附件1
                        省市两级扶贫办系统统一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通用事项
名称
事项类型 办理依据 行使层级及具体名称
省级 市级
  1 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教育资助 扶贫脱贫 1.《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皖发〔2015〕26号)第三条第(二)项:大力实施“雨露计划”,对贫困家庭子女在中、高等职业院校就读的实施资金补助。
2.《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雨露计划作为专项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引导和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是培养技能型人才、促进稳定就业、实现脱贫致富的治本之举,是提高贫困人口素质,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
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教育资助 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教育资助
  2 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培训 扶贫脱贫 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皖发〔2015〕26号)第三条第(二)项:统筹使用各类培训资源,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补贴标准,创新补贴方式,确保贫困户劳动力通过技能培训至少掌握1项致富技能。引导和支持用人单位在贫困地区建立劳务培训基地,搞好定向培训、订单培训和创业培训,积极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开展劳务信息服务,搭建贫困劳动力和用人单位对接平台,建立完善输出与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鼓励地方对跨省务工的农村贫困人口给予交通补助,支持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优先吸纳贫困人口就地就业。 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培训 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培训
  3 致富带头人培训 扶贫脱贫 1.《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皖发〔2015〕26号)第三条第(五)项:积极推进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
2.《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印发<安徽省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扶办〔2015〕114号):全文。
致富带头人培训 致富带头人培训
  4 户用光伏电站和村级光伏电站建设扶贫 扶贫脱贫 1.《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皖发〔2015〕26号)第三条第(一)项:大力发展光伏扶贫。鼓励和支持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贫困户,以及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建设户用光伏电站和村级光伏电站,增加贫困户和贫困村收入。
2.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光伏扶贫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15〕34号):全文。
户用光伏电站和村级光伏电站建设扶贫 户用光伏电站和村级光伏电站建设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