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日行千里 辗转“三站”调查执行线索

09.12.2016  19:06
 

  安徽法院网讯  12月1日,全椒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行政处罚纠纷案件,成功促使身处浙江的当事人杨某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将66832元缴至该院账户,案件圆满执结。

  2015年9月当事人杨某因贩卖假烟被该县烟草专卖局查获,被处以罚款66832元,案件生效后,杨某逃避履行,烟草局即于今年9月27日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没有查询到杨某的银行账户有存款,又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到杨某在2007年已在浙江临海登记结婚,但无法获取其丈夫身份信息,为了了解杨某丈夫的财产状况,执行法官决定前往临海调查执行。

  11月3日,执行局副局长杨明瑜同执行干警前往临海。第一站执行法官去了临海市的婚姻登记机关,调取到杨某丈夫金某身份信息,通过该身份信息,查询到金某在临海工商银行有开户信息;第二站,执行法官便去了临海市工商银行,在排队数小时后,终于调取到金某每月在工行的资金往来信息,每月大抵有6000元的往来账,并多数由某一公司支付;第三站,执行法官几经辗转来到金某所在公司,希望金某协助执行,金某表示会尽快联系杨某了解相关情况,协助法院执行。

  回到法院后,执行法官又多次联系金某、杨某,催促其尽快缴纳所欠缴的罚款。12月1日上午,杨某主动来到法院,将罚款如数交至法院账户。执行法官不辞辛苦,日夜奔波调取执行线索,该案终于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