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心系民生 力促赔款执行到位

18.12.2015  18:26
 

  安徽法院网讯  “真是人民法官为人民,实在是太感谢你们了!我为执行法官点个赞!”12月16日,申请人欧阳某某从岳西县人民法院,拿到工伤赔偿款12万元时,激动不已。

  2015年7月1日,岳西法院受理欧阳某某申请执行婺源某建司、陆某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前往婺源某建司、陆某所在的位于岳西县岳武高速某项目部送达执行通知书,但均无人签收。后经执行法官多方调查,与婺源某建司负责人孙某取得联系,告知相关事宜,并将执行通知书邮寄给陆某,督促二人履行义务,但婺源某建司和陆某均未履行义务,对欧阳某某的工伤赔偿一事置之不理。

  考虑到工伤保险系涉民生案件,且申请人家庭生活困难,执行法官对此案制定专门执行方案,立即着手调查两被执行人车辆、房产、存款、工商登记等情况,并冻结两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积极联系婺源某建司,告知该公司不履行法院调解书的法律后果,如不履行,将依法纳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措施,督促其履行义务;通过欧阳某某提供的线索,调查到陆某及婺源某建司在岳武高速公路十标项目部有工程款可供执行,执行法官立即与项目部取得联系,并提取了上述款项。

  通过多种执行方式多管齐下,2015年12月8日,婺源某建司和陆某应赔偿的十二万元执行款及诉讼费用,已全部到位,该工伤保险案顺利执结。

  据了解,该院在涉民生案件执行中,以快立、快执、快结的执行思路,采取多种执行方式,力争尽快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