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永远在路上 责任一直在脚下

19.12.2014  18:27
 

  安徽法院网讯  近期,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在某买卖合同案件执行过程中,克服跨省执行困难,执行到位64万余元,有力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执行申请人为芜湖经开区内一家建材公司,企业现有员工30余名,因应收账款占款过多,导致流动资金严重不足,年初3月份至今一直未发工资,面临极大的经营风险,亟需清收账款。2012年初,该企业曾向河北某建安公司销售建材65万余元,却未拿到货款,为此该公司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当时法院只实际冻结到建安公司基本账户内的银行存款400余元。2014年10月,法院判决建安公司给付建材公司相应货款并赔偿违约损失,然而败诉的被告超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履行义务期限一月有余仍未自动履行。原告遂向芜湖经开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鉴于案情特殊性,经开区法院执行法官决定赶赴建安公司所在地河北省石家庄市异地执行。由于石家庄系省会城市,各大银行河北分行均集中在该地,执行法官利用这一独特条件首先查询了8家银行,除已经掌握到的唯一账户外未有新发现。石家庄市存款性金融机构遍地开花,逐一查询犹如大海捞针。执行法官改变策略,查阅了建安公司历年来的工商登记信息,又从国税局调阅了该公司本年度的缴税明细和关联银行账户,实地查看了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接触了部分公司管理人员,结合之前打印的银行基本账户流水,经过缜密分析,有了两点发现,一是基本账户冻结前流水较多,纳税情况良好,今年上半年甚至增加了注册资本,说明企业具备足够履行能力;二是公司2008年设立时曾在河北银行开立了一个临时性账户用于验资。执行法官决定去河北银行一探究竟。查询后,账户余额只有10000余元,可执行法官怎能放过好不容易找到的账户,让银行打印了该账户本年度流水,往来明细显示建安公司竟然在不远的北京某家银行开立了账户,且分别于八月份和九月份转过两笔数额不小的汇款。执行法官决定暂不实施扣划,以免打草惊蛇,连夜购票,火速奔赴北京,最终成功扣划被执行人建安公司存款64万余元,案件实现重大突破。

  从芜湖到石家庄,再到北京,整天穿梭在汽车、火车、地铁、飞机上,连续几夜奔波在他乡的旅途,执行永远在路上;从刚查银行时毫无头绪、屡次碰壁时的迷茫,到为被执行人不愿配合的傲慢而气愤,再到发现账号时的激动,奔赴账号时的急切,扣划存款时的兴奋,责任一直在脚下。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终于让30多名工人工资在这个冬天有了着落,也让处于财务困境中的企业看到了春天,而留给法官们自己的是一句再简单不过的调侃——看到银行就想进去查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