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款送至养老院 获得群众齐称赞
21.07.2015 17:43
本文来源: 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2015年7月17日,舒城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局的法官们一大早就来到了仁和养老院,将一万元执行款亲自送到了年过八旬的俞大爷手中,
出生于1933年的俞大爷于1949年元月份参加工作,作为一名离休职工在医院工作了几十载,7月12日一大早,俞大爷就情绪激动的来到法院,法官安抚情绪、了解案情后才知道,原来俞某的老伴儿夏某2013年8月28日沿舒城县南港镇一街道行走时被驾驶二轮摩托车的王某挂倒摔伤,该事故经舒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执行人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夏某负次要责任。因为此次事故夏某构成了八级伤残,就损失赔偿问题,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王某赔偿夏某40000元并于2014年1月26日、3月6日各付20000元的协议,被执行人王某在履行给付首次赔偿款20000元后再未付款,夏某无奈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经过了审理程序,2015年4月进入执行程序,不久夏某因病去世,俞大爷倍受打击,所以来到法院,申诉不公。该院执行二局局长在了解案情后,一方面安慰老人家不要过于伤心,一方面承诺老人家会尽快将执行款执行到位。在其后的五天时间内不断督促被执行人及时支付执行款,考虑到俞大爷年岁已高,来回不便,于是亲自将执行款送往俞大爷所在的养老院,收到一万元执行款后,俞大爷一再表示感谢法官们为他讨回赔偿款,“如果不是你们,这笔钱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要回来,谢谢你们,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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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7.2015 1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