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救助传温情 镜湖法官获赞许

14.03.2016  16:53
 

  安徽法院网讯  阳春三月的早晨,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肖雪梅法官如往日一样来到办公室,认真地整理着执行卷宗,准备今天的出行。

  随着一阵敲门声,办公室的门被缓缓推开。只见一对年过半百的夫妇手托一面锦旗朝肖法官走来,口里激动地说着:“我们是来感谢肖法官的!”俩人略显沧桑的脸庞却绽放出老百姓最真诚、朴实的笑容。肖法官立马起身相迎,只见鲜红的锦旗上赫然写着“人民的好法官,百姓的贴心人”几个金色大字。原来,这一早来表谢意的是她的一位案件当事人郭某及其家属。

  2015年7月15日,郭某因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将本案被执行人靖某告上法庭,经审理,法院判决靖某应支付郭某各项赔偿共十万余元。可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后,肖法官经司法查控系统并未查到被执行人靖某有任何可供执行财产,甚至对其采取了司法强制措施,靖某仍交不出一分钱的执行款。经调查,被执行人靖某无正式工作,自身确也生活困难。正值一筹莫展之时,肖法官听说区政法委将对一批符合条件的涉民生案件当事人发放执行救助金,便力争通过此渠道以解申请执行人的燃眉之急,遂立即将此案情况逐级汇报,最终经区政法委审核通过,同意给予郭某发放一万元救助金。领取到救助金的郭某夫妇满心欢喜,终于踏踏实实地过完了这个春节。朴实的夫妇俩无以为报,便赶制了这面锦旗。

  接过郭某夫妇送来的锦旗,肖法官握着他们的手欣慰地说道:“我也很感谢你们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这都是我们身为人民公仆应该做的,你们的满意就是对我们最好的鼓励。

  送走了郭某夫妇,肖法官还要马不停蹄赶往外地去执行公务。虽然十分忙碌,但想到当事人真诚的笑脸和感激的目光,肖法官心中不禁涌起一阵幸福,更倍添了工作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