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聚焦执纪问责 4名涉黑涉恶党员被开除党籍

04.06.2018  08:14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淮南市纪委监委立足政治机关职责定位,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密切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已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50余人,纪检监察机关对涉黑涉恶的村干部和公职人员及时跟进,坚持做到同步立案,现已开除党籍4人,其中村干部3人。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制定下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淮纪〔2018〕23号),成立由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领导小组,成员由党风室、案管室、信访室、宣传部等部门组成,日常综合协调工作由党风室负责,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

  建立运行机制,纪法无缝衔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建立了线索信息共享机制和重大案件会商机制,保证了工作合力。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已向扫黑除恶办公室移送问题线索4条,扫黑除恶办公室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13条,实现了纪法无缝衔接。

  主动对接线索,现场进行交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安机关在前,纪检机关在后。因为办案初期的保密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相对滞后。为最大限度降低滞后性,市纪委要求各县区纪委主动前往公安机关,对接了解问题线索,对涉及其中的党员干部同步展开调查,保证纪在法前。针对由市公安局直办的重点问题线索,市纪委主动前去对接,一旦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案,市纪委立即带着问题线索前往相应县区纪委,现场交办问题线索,要求快查快处,限期办结。(淮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