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检查宣城“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04.11.2016  03:36

  10月26日至27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卫平率执法检查组对宣城市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进行了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分为汇报座谈和实地调研两个阶段。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观看了暗访专题片,分别听取了宣城市政府、宁国市政府关于“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调研期间,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敬亭圩污水处理厂、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宁阳学校大气自动站、宁国绿源人造板有限公司、宁国津城建材有限公司、甲路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点等处实地查看。

在情况反馈会上,宋卫平指出,宣城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握“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生态环保的发展战略,认真贯彻“一法一条例”和“大气十条”“水十条”等,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系统性、整体性认识越来越高,同时逐步加大财政投入,积极创新环境治理模式,生态环境质量连续多年保持在全省前列,走出了一条具有宣城特色的生态发展新路子,环保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他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一要进一步提高贯彻“一法一条例”的思想认识,切实把“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绿色发展理念融化在思想中,落实在行动上。要充分认识到抓好环境保护是时代赋予的重大政治任务,及时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期待。二要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形成联动机制。要加强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推动工作责任落实。三要进一步提高污染防治实效,继续推进污染源头防治。要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土污染治理,在聚焦城市核心区及其周边的同时,加大农村环保工作力度,坚决打赢环境保护攻坚战,确保不留死角。四要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重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五要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管能力,不断提高环境执法效率。

宣城市委书记韩军、代市长张冬云表示,宣城市将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的力度,主动对标找差距,坚决、迅速、扎实地把执法检查组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对于能够整改的问题要抓紧时间立即整改,已经整改的问题要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创造条件加快整改,真正加快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