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阳光政府”,合肥从未止步

02.12.2014  20:24

  法者,国之重器。

  一直以来,我市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总目标,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深化法制监督,不断开拓创新,打造出法制工作诸多品牌,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群众满意不满意,是检验法制建设工作成效的“试金石”。我市坚持遵循法制工作规律,服务保障转型升级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完善法治为民、利民、便民的各项举措和机制,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政府法制工作的满意度,推动法治合肥建设稳步向前迈进。

  追逐“阳光”,打造法治政府,合肥从未止步。

  法治为民 让法治成为城市理念

  8月5日上午,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做客第90期《庐州讲坛》,为全市领导干部作“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专题报告。报告中,袁曙宏深刻阐述了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理论脉络和实践探索,让现场观众深受启发。

  借力“外脑”,定期举办“法制讲坛”,近距离交流工作经验,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底蕴,强化干部法治意识,是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围绕市场化、法治化改革目标,我市大胆探索实践行政处罚群众公议、“四堂会审”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建立法律顾问大平台、行政执法权向乡镇延伸等一系列创新之举,为法治合肥建设奠定了良好的改革与实践基础。

  今年,正值全面深化改革元年,我市正式提出坚持法治合肥、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凸显了提高依法治市水平的新愿景。崭新的顶层设计,反映了法治合肥从具体领域的微观方案跃升至整体建设的宏观战略,更加坚定了合肥法治道路的深度自信。

  法治利民 让法治服务百姓需求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新一轮“效能风暴”席卷了合肥的每一个角落。

  今年,全市共保留行政审批项目135项,减少168项,精简率达55.4%;市本级保留行政审批项目83项、减少64项;市本级保留承接的行政审批项目33项、减少101项;垂直管理部门保留行政审批项目19项、减少3项。

  至此,我市基本实现了成为全国省会城市中审批项目最少城市之一的目标。

  “立法为民,我们始终把建章立制作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的有效载体。”市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说,我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推动立法从主要服务于经济增长的速度、总量和规模,向更加注重服务于经济发展的效益、质量和方式转变。

  社会民生领域,我市在制定城市管理、城市供水、学前教育等与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规章制度时,多次深入社区、农户、工地,倾听一线群众的实际诉求和意见建议,从法制层面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法治便民 让百姓享受法治成果

  11月18日,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终评暨颁奖典礼在北京举行,我市“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制度”作为安徽唯一入围的项目,荣获本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

  早在2010年,针对行政处罚过程中透明度不高、处罚标准不一等现象,我市在全国首创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制度,对涉及自由裁量权行使的行政处罚案件,经群众公议团开会讨论后方可实施,将行政处罚全过程公开透明地晒在“阳光”下。

  截至10月底,我市共招募群众公议员564人次,开展群众公议活动388场次,群众评议案件1836件,共对152件行政处罚案件提出异议,向执法机关提出合理化建议600余条。

  关口前移,让行政执法权向乡镇延伸,是法治合肥建设的又一特色。我市率先在全省开展行政执法权向乡镇延伸工作,解决了乡镇行政执法中普遍存在的“看得见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见”等执法缺位和权责不匹配的问题,进一步增强了乡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我们始终秉承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宗旨,力求打通服务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市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说,一直以来,合肥法制人牢记宗旨,廉洁自律,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共同缔造出法治合肥的辉煌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