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8旬老太围观打架被撞倒受伤 索赔15万余元

09.05.2016  08:52

    小区门口有人打架,合肥一8旬老太路过围观时被撞倒受伤,经鉴定是九级伤残。为维护自己的权益,老太将参与打架的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5万余元损失。

    2015年1月1日,张自会(化名)骑电动自动车出小区大门时,衣服挂到小区门口的电动道闸。小区保安队长王少民(化名)要求张自会赔偿电动道闸损坏的费用,双方发生争执,继而进行厮打,打斗过程中站在一旁围观的82岁老太李芬(化名)被撞倒受伤。     随后,李芬被送至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左股骨粗隆间粉碎性骨折,伤残鉴定为九级伤残。     住院三天后,李芬出院,花费医疗费1500余元。因为与小区物业及张自会、王少民就赔偿问题未能达到一致,李芬将他们告上法院,要求三方赔偿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15万余元。     庐阳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李芬被撞倒的过程及被谁撞倒存在争议,但是李芬是在张自会等人打架时被撞倒受伤,因此两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由于王少民是履行职务时致人受伤,法院判决由王少民所在的物业公司代为赔偿。     另外,法院认为,李芬作为高龄老人,在无人陪护的情况下在易生危险的地方逗留,也应为自己的受伤承担一定的责任。     据此,法院判决小区物业公司、张自会各赔偿2万余元。(来源:万家热线)   责任编辑:  一米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