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籍山司法所严格落实“以案定补”促进人民调解规范化

26.01.2016  13:02

      近日,南陵县籍山司法所根据县司法局的统一安排,按照“一般民间纠纷每件补贴150元,损害赔偿及经济、合同类纠纷涉案金额达5万元以上和作为典型案例上报的疑难复杂纠纷每件补贴300元,死亡案件每件补贴500元”的补助标准,向辖区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员,发放了2016年人民调解案件补助共计33900元,“以案定补”以多调多得的方式建立起了人民调解激励机制,在保障人民调解工作正常开展的基础上,切实调动了调解员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受到了广大人民调解员的支持和好评。

      作为承担着“指导管理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职责的基层司法所,在建立健全辖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的同时,我所一直注重通过各种途径调动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这次调解案件补助的发放坚持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持调解案件统计表和调解补助发放表,在村(居)调解员确认无误的情况下亲自签名领取,确保补助能够落实到每一个参与调解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手中。在发放补助的同时,司法所还对各调委会报送的调解卷宗中出现的瑕疵进行了指正,对案卷的规范化建档整理进行了指导,保人民调解全面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全镇人民营造了一个和谐安宁、有序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 来源:南陵县籍山镇信息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