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给拆迁户房票买商品房 回应称将存量房作为安置房源

10.01.2016  21:32

日前,安徽省各地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王学军、省长李锦斌的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网民留言】

安庆市政府现在给拆迁户还房票,用于购买城市的商品房,而不是安置房。大量的房票涌入市场会导致房价再次上涨。国家主席,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已经明确表态鼓励房地产商降价。可是安庆市政府这一举措会导致房价的再次上涨,显然和中央背道而驰。众所周知东西被大量抢购,势必造成东西的涨价,拆迁户所还的房票可在安庆市购买到三至四套商品房。现在问了几家楼盘,都告知要涨价的趋势了,你让工薪阶层的人怎么去买房,安庆市政府这种做法是方便了自己棚户区改造的工作,可是损害了国家的精神,是推向房价再次上涨的推手,望张书记在千忙之中关心下此事,避免事情恶化。制止这一个和中央精神不一致的做法。如果房价再次上涨,恐怕事情就大了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于2015年12月23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咨询安庆市实行房票安置可能引进房价上涨的问题,市国土局和市住建委已安排相关科室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根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5〕105号)文件精神,“各市、县可通过发放购房券等方式,引导棚户区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并自主购买商品房。商品住房存量大的城市,要停止或减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将存量商品住房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源”。

9月下旬,我市出台了市区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办法并在首批房票安置项目中进行了试点,得到了广大被征收户的欢迎。房票制度的推出,是国家和省积极推行的政策,符合中央关于扩大内需,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等方面要求。至于房票安置会不会推动房价上涨的问题,我们在制度设计时已充分考虑:一是为防止房企坐地涨价、捂盘惜售,对所有参与房票安置的房企均签订监管协议,明确所有参与房票安置的楼盘在12个月内不得擅自提高备案价格,且在6个月内对房票安置对象的折扣率不得高于房屋成交之日前6个月内本楼盘实际成交价的销售平均折扣率。二是明确房企参与房票安置必须承诺按房屋成交总额的2%向房票安置对象返还购房款。三是市国土、住建、物价等部门正在组织对首批成交房票购房成交价格进行收集和整理,一旦发现违规加价的将依规严肃处罚。四是及时研究对房地产市场短期及远期影响因素,出台相应的预防和调控之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房票安置制度刚刚开始试点,还有很多政策措施需要不断完善,我们非常欢迎您能继续关注这项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您也可直接与市国土局征收办联系。联系人:汪昆 联系电话:18956914527

原标题:安庆给拆迁户房票买商品房 网友质疑:推高房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