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今年1243户残疾人计生家庭获特别扶助

04.06.2015  09:45

  本报讯 6月3日,记者从铜陵市残联获悉,2015年残疾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开始发放。全市符合条件的1243户残疾人家庭领到了相应的扶助资金,扶助费从原来的100元提高到120元。据悉,目前,全省只有铜陵市实行了此项惠残政策。

  据了解,为进一步帮扶残疾人计划生育家庭改善生产生活状况,铜陵市根据省、铜陵市相关计生政策及规定,研究制订了《铜陵市残疾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办法》,从2012年1月起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子女未满16周岁的家庭中,夫妻双方或子女中有残疾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家庭进行特别帮扶,每年一次性发放独生子女特别扶助费100元。从2014年开始将此项惠残政策扩面至农村双女户中有1女未满16周岁的残疾人家庭。今年该市又将每年一次性发放独生子女特别扶助费从100元提高到120元。今年,全市有1243户残疾人家庭通过审批,共计发放扶助资金14.916万元。 (吴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