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增1500户小微企业获减税红利

09.03.2015  12:27

  2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含)以内扩大至20万元以内,并按20%优惠税率缴纳。该政策自1月1日起实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不断扩围,减负力度再“加码”,合肥将有更多企业从中受益。

  根据市国税部门测算,该项政策标准“扩围”前,全市共有小微企业3.4万户,其中,3万户小微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优惠,共减免所得税款0.87亿元,政策落实面100%。“扩围”后,预计今年全市将新增约1500户小微企业享受该政策,涉及减免税款2000万元。新政出台后,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比例由88.2%提高至92.7%。

  记者采访了解到,近年来,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我国已多次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从2010年开始,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12年,把减半征税范围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以下; 2014年,将年应纳税所得额再次扩大到10万元以下。在这一过程中,我市小微企业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减税红利。

  为做好该项政策落实工作,合肥国税部门将根据政策规定要求,从年应纳税所得额、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等指标入手,从综合征管软件筛选出所有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纳税人名单,并下发给税源管理部门审核认定,经审核确定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逐户建立台账,保证应享受此项优惠政策的纳税人不遗漏、无差错。与此同时,市国税局将坚持“宣传培训、流程简化、优化服务、推进落实”四个到位,面向纳税人上门送政策、送服务,提醒并辅导纳税人及时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合肥在线-合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