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评价课题研究成果被国家发改委采用

24.11.2014  18:56

        为促进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国家发改委高技术司于2013年下达《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评价体系及政策研究》重点研究课题。课题由我委牵头,江苏、河南、湖北、广东、陕西、北京、吉林以及宁波、深圳等省市发改委共同参与。我委吴劲松副主任任课题组长,高技术处负责组织协调,省经济研究院和高技术处共同承担具体研究任务。

      经过一年多大量深入细致的研究,课题组梳理国内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现状、评价体系,总结发展模式和发展要素,构建了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选取国内有关产业集聚发展试点区域进行实地调研、试评价和验证。通过总结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经验,摸清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促进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的针对性政策建议。

      上半年,课题已顺利通过国家发改委高技术司组织的结题验收。形成的研究成果“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被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采用,在两部委联合下达的“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组织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的通知”(发改高技(2014)1179号)中明确作为2014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申报量化评价的依据和基础,为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工作提供决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