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房源交易信息要一次性告知 失信机构和个人或被清理

29.10.2016  08:04

10月27日,省住建厅联合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等9部门正式下发意见,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今后,我省将建立房源信息核验制度,房地产中介在发布房源信息时,要将交易信息一次性告知消费者;逐步建立并实现房地产中介和从业人员的征信全覆盖。

按照要求,年底前,我省所有地区都要全部实现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和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各地要在基本建成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和交易资金监管制度的基础上,构建统一的网上签约、交易过户信息平台,方便查询房地产交易登记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我省将建立房源信息核验制度。房地产主管部门要会同工商、价格等部门研究制定具体措施,确保房地产中介机构发布的房源信息真实、价格真实。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在发布房源信息时,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记载房屋状况等信息,实现交易信息一次性告知消费者。

除了要加强房地产中介备案管理,此次意见还要求各地加强对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行为监管。今后,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房地产中介和房地产经纪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被投诉举报记录等情况,作为不良信用记录记入其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

另外,我省还将研究推进全省房地产经纪行业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并实现房地产中介和从业人员的征信全覆盖,对失信的机构和个人进行惩戒,直至清出市场,禁止从事房地产经纪相关活动。

接下来,我省将着力推动多部门工作联动。房地产主管部门要会同价格、通信、金融、税务、工商等部门建立房地产中介管理工作联动机制,共同推进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工作。 晨报首席记者 方佳伟

原标题: 房源交易信息要一次性告知 我省给房地产中介套“紧箍咒”;失信机构和个人或被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