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制定“土地流转条例”

29.07.2015  21:05

      本报讯(记者 程茂枝 许梦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支持政策落实得怎么样?在确权登记颁证地区推行“一块田”制度是否可行?对合作社等主体流转土地有哪些支持政策……7月20日上午,省人大召开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代表建议重点督办会,相关部门介绍了有关建议办理情况。

我省将制定“土地流转条例

  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多位代表就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提出建议,其中6件建议被列入重点督办,由相关部门限期办理答复。我省土地流转现状如何?还有哪些问题?阜阳代表团吕存鑫等18名代表非常关心,并在会上提出了“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调查研究的建议”。对此,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调研后答复,截至2014年底,全省土地流转面积3393.14万亩,其中耕地2541.7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41.09%。当前,我省土地流转还存在着流转不规范、方法不当、形式单一、社会化服务跟不上、资金要素制约等问题,亟需研究解决。

  据介绍,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修改 《农村土地承包法》列入2015年立法预备项目,法律修改中可能会对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承包期限等关键问题做出规定。省人大常委会也将提出我省修改意见,及时启动《安徽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条例》立法程序。

  明年底完成确权登记

  针对杨维付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粮大户的固定资产及流转土地的产权进行归属认证的建议”、 刘松年代表提出的 “关于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保护农民合法权利的建议”等几件建议,省农委首先介绍了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计划情况。到今年底,全省80%的县将完成确权登记,约占全省耕地面积的87%,2016年全面完成该项工作。

  省农委表示,土地流转要尊重农民意愿,没有农户的书面委托,农村基层组织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承包地。严禁通过定任务、下指标或按流转面积、流转比例纳入绩效考核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下一步,我省将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市场建设,抓紧建立工商企业流转农村土地准入制度。

  省国土厅除了加强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过程中土地权属争议和纠纷的调处以外,还着重加强了对设施农业用地的管理。积极支持新型农业主体发展用地,对其发展设施农业过程中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按农用地管理,由乡镇政府向县级国土部门备案,不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推行“一块田”需谨慎

  曹振萍代表在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建议”中提出在土地确权登记过程中推行互换并地的建议。对此,省农委表示,目前我省蒙城等县通过互换并地,进行“一块田”试点,总体上有利于规模经营和机械化作业,对提升农业生产效率、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具有很大促进作用。

  但同时,省农委在调查中也发现,“一块田”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互换并地中完全打乱了农户二轮承包关系,互换并地中难以兼顾基本农田和普通农田的差别。因此,中央和省只是鼓励农民在自愿前提下开展互换并地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没有在面上做出工作部署要求,各地的实践探索仍需谨慎。(摘自:安徽日报农村版 15-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