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基础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连续两年排名全国第一

02.05.2018  19:54

近日,教育部编制了2017年中国教育信息化发展报告,我省基础教育信息化综合水平位列全国第七位,教学应用连续两年稳居全国第一位。

近年来,我省积极创新实践国家教育信息化试点省,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7年底,全省中小学宽带接入率、校园网建有率、班级多媒体覆盖率分别由2012年的85%、38%、42.6%提高到100%、100%、99.3%。师机比、生机比从2012年的3.36和26:1提高到0.89和7.88:1。网络学习空间师生注册率实现“双百”。形成了以省级基础教育信息化平台为龙头的数据互通、系统互联、应用协同的省市县校四级智慧云服务体系。

加强战略统筹,构建一体化信息体系。 实施教育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基础教育信息化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实现配置标准、技术标准、管理规范的三统一,为互联互通、集约共享创造条件。同时,立足省情,明确将教育信息化工作重点落实在基础教育尤其是农村中小学上,予以政策、项目、资金等倾斜。

创新建设模式,明确建设重点和资金承担要求。 我省按照“省级统筹协调、政府购买服务、分级分类负担”的原则确定了信息化项目建设模式。省级财政承担两平台基础环境、管理平台业务应用系统、“人人通”存储空间以及在线课堂项目等方面的建设资金。市、县财政承担“校校通”、“班班通”设备以及两平台资源应用等方面所需资金。学校承担信息化日常运行维护的资金,规定各中小学按照不低于公用经费10%的比例建立信息化专项资金,保障信息化工作可持续发展。

创新运管模式,建立政企合作“共建共管”机制。 我省以“所有权、监管权、应用权在教育,建维事务在企业”的原则,推进政企合作。由省教育厅提出应用服务需求和过程监管,企业实施建设和技术托管,让学校能够持续使用。同时,通过例会、周报、巡查等制度加强对信息化项目的监管,并引入第三方专业评测机构进行评估检查,确保信息化各项服务的高质高效安全运行。

坚持应用驱动,推进教育信息化应用从“盆景”走向“风景”。 当前,我省依托省资源平台、网络学习空间、“一师一优课”等活动,加强信息技术的应用、推广与普及,初步形成“课堂用、经常用、普遍用”的信息化教学新常态。为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多次召开全省基础教育信息化现场推进会,引导各地找准对标点,以典型引路、示范推广,推动从“”的突破到“”上铺开。同时,我省积极推进智慧学校建设,因地制宜地探索形成了智慧学校、在线课堂、翻转课堂、教育管理应用等典型案例和行之有效的应用模式。

健全体制机制,发挥教育信息化制度创新优势。 创新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考评机制,实施初级、中级、高级三级考核,并将教育信息技术应用作为新任教师上岗和教师资格注册考核内容。创建有力有效的督导评测机制,将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相关内容纳入年度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