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进一步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意见

04.07.2018  18:14

  为促进我省广告业科学、健康发展,6月22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意见》。

  文件指出,广告业是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引导扩大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繁荣社会文化、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积极作用。文件明确了在市场准入、财税扶持、融资渠道、用水、用气、用地支持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以及在提升广告企业市场竞争力、推动广告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广告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促进公益广告事业发展、加强广告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广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主要任务;文件强调,到2020年,力争全省广告经营额达到250亿元以及拥有15户以上经营额过亿元的广告企业、30户以上中国一级资质广告企业、100户以上中国二级资质广告企业。

  近年来,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对广告业发展的指导,主动作为、优化服务,我省广告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产业规模不断壮大,截至2017年底,全省广告经营单位达2.8万户、从业人员数达16.5万人、广告经营额达166.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了27.3%、15.4%和17.9%;广告企业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逐步增强,有国家一级广告企业22家、二级广告企业56家、三级广告企业18家;广告产业园区建设取得新突破, 2017年4月,芜湖国家广告产业试点园区被工商总局认定为“国家广告产业园”;广告产业创新发展强力推进,2017年12月,我省推荐的“博达传媒创新研发基地”被市场监管总局认定为全国30个广告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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