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团委荣获“全国红十字会模范单位”称号

26.01.2021  16:16

近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公布“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表彰名单,我校团委荣获表彰。

全国红十字会模范单位”称号是中国红十字总会对在红十字工作中表现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单位给予的表彰。近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红十字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重要论述和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精神,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

一直以来,我校团委高度重视大学生红十字会的工作,原团委书记杜娟担任指导老师,经常指导红十字会的大学生志愿者参与服务。我校大学生红十字会一直秉持“人道、博爱、奉献”的理念,开展大量卓有成效的公益活动,如各类大型志愿活动以及暑期“三下乡”活动、艾滋病同伴教育活动、“最美中国梦衣旧传真情”活动、“无偿献血校园行”活动等等。自大学生红十字会成立以来,参与活动的志愿者达3000余人次,开展活动百余场,服务人次约5万人,受益人群近10万人……我校红十字会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事业发展”为宗旨,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机构完善、队伍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且宣传辐射广,多次获得国家级、省市级和校级荣誉。

我校团委荣获“全国红十字会模范单位”称号,既是各职能部门紧密合作以及全校师生共同努力所取得的成绩,也是我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的成果,同时这也将激励更多的人加入志愿服务的队伍,让红十字会的人道主义精神深入到每一位师生的心中!

(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