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学生管理与学籍管理培训会

13.09.2017  18:54

为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贯彻落实工作,介绍我校学生管理、学籍管理工作中的新变化。9月8日上午,教务处、学生处于图书馆学术报告厅B厅举办了2017年学生管理与学籍管理工作培训会,各系书记、副书记、辅导员参会。

   

   

   

培训会上,学生处副处长许刚做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合肥学院实施办法修订情况说明》的报告,报告由三部分组成:《规定》的修订背景、新《规定》新在哪里,以及我校学生管理工作的相关制度变化。许刚在报告中围绕“五个新特点,三个新特质”并就我校相关制度修订情况做了系统介绍。教务处副处长葛春梅结合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情况为与会人员做了培训,她指出,新的管理规定,从原来的“边界不清、从严管理、责任模糊”发展到“划定边界、规范管理、责任清晰”的新水平,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来看,对休学与复学、毕业肄业等相关问题都做出了给为准确的界定,实现了“规范高校管理,加强权益保护”的目的。教务处副处长储忠从学业考核、专业调整、第二课堂学分、考试违纪等五个大方面做了教学管理工作解读,就同学们在校期间学习成长的相关工作新变化、新规范做了详尽介绍。

时隔近12年,教育部重新修订《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这一举措,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高等教育工作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体现。自今年3月以来,学校各相关部门应根据上级要求仔细谋划,认真落实,结合《规定》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推进我校学风建设,进一步统筹推进我校学生管理工作领域树立新理念,深化学生管理制度改革,加强了学生管理系统建设,全面提升了我校学生管理、学籍管理工作水平。会上,就相关工作也做出了要求,要求各单位在培训结束后,将新提法、新规定等及时消化吸收并转化到工作中去,同时,也进一步引导在校学生的学习、遵循,进而全面提升我校学生管理工作水平,为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提供坚实保障。

   

(学生处 教务处 宣传部 学生记者 郭丹丹 刘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