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拟命名一批学雷锋典型

07.01.2015  01:02

  1月5日从市委宣传部了解到,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将联合在全市开展评选“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命名活动,推动全市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志愿服务制度化。

  学雷锋活动示范点评选基本标准包括有专项工作部署,每年学雷锋教育实践活动有计划,有活动,有总结,学雷锋活动人人知晓,人人参与;有明确活动项目,单位有学雷锋活动实体项目,能够凝聚单位员工共同参与,成为展示单位形象优秀品牌;有广泛社会参与,单位经常组织面向社会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关爱社会弱势群体,解决群众难题;有浓厚文化氛围,单位内部学雷锋宣传氛围浓厚,经常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岗位学雷锋标兵基本标准要求个人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坚定的政治信念,积极弘扬和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具有爱岗敬业的“螺丝钉”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敬业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业绩突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在工作职责之外和工作时间之余,能够坚持志愿服务活动,社会美誉度好。

  本次“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将从各地社区、农村、企业、学校、机关、窗口单位、商场集市等基层单位中产生。各级都将命名“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有关行业部门将结合实际命名雷锋岗、雷锋班组、雷锋车队、雷锋式物业公司等学雷锋集体,使学雷锋活动在基层有抓手、能落地。

  各地各部门要在2015年1月20日前将本地、本行业推荐的2014年度“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名单及事迹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市委宣传部宣教处。市委宣传部在“3·5学雷锋日”前后,将从各级党委宣传部命名的“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中,分别选取10~20名,命名表彰为合肥市“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同时积极向省委宣传部和中宣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