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作风建设监管“四部曲”模式

28.09.2015  13:54

  教育、督查、问责、警示,围绕这“四部曲”,纪检监察机关将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狠抓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化为常态。9月27日从市纪委了解到,根据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合肥市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目录(试行)》等文件精神,市纪委下发《关于推行加强作风建设监管模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推行“教育预防在先、明查暗访跟进、严肃查纠有力、通报警示于后”的工作模式,从而加快形成作风建设监督的常态化运行机制。

  教育:教育预防先行,防止逾越纪律“红线

  节日假日,往往是“四风”回潮的突出节点,唯有常保戒律之心,严守各项规定,才能不越纪律的“红线”。《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元旦等重要节假日前,通过召开会议、下发通知、编发短信、个别谈话等形式,对本地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进行提醒教育,明确纪律要求。

  在日常,纪检监察机关须抓好反腐败形势教育、党纪条规教育、正反典型教育;善于运用重大腐败案件,面向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发挥好办案在监管方面的堵漏防疏作用。

  同时,着眼于打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通过各种生动活泼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营造廉政文化氛围。

  督查:明查暗访跟进,每年不得少于4次

  明查暗访,是纪检监察机关纠风治乱、深化党风廉政督查的有效方式。《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重点加强对各级各单位关于厉行节约、公车使用、公务接待等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及时组织开展明查暗访,注意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明查暗访重点围绕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国内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开展。

  《通知》对督查给予了量化,要求每季度集中组织开展1次明查暗访,每年不得少于4次。

  问责:坚持严肃查纠,严格问责绝不姑息

  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惩不贷。《通知》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通过公布电话、信函、网络三种举报方式,把公众和舆论监督作为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力量,及时受理和回应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的举报和投诉。

  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还将与财政、审计、公安、检察等部门加强联系沟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梳理问题线索。对审计部门、巡查机构发现、移送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研究处理,尤其是对群众密切关注、媒体曝光的问题,要快速反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跟进措施,及时妥善加以处置。

  《通知》还要求,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规定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必须按照问责规定,严肃予以追究。

  警示:通报警示震慑,典型问题点名道姓曝光

  如何在督查与问责之后形成警示作用?除了严肃处理,还要曝光警示。《通知》还提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违规违纪问题的曝光力度,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警示震慑效果,推进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

  在时间节点把控上,坚持每半年将查处的违规违纪问题集中进行通报曝光。此外,实行查防结合、边查边防,抓好违规违纪问题的剖析,发挥好警示教育、堵漏防疏和关口前移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