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四个突出”提升交通工程质量

15.03.2017  07:08

突出督查。开展巡查147次,完成直接督查项目93个,竣工项目5个,干线公路大修项目22公里。国省干线公路一次性抽查合格率达96.9%,农村公路达95.8%,水运工程一达95.2%。

突出创新。推进施工工艺和管理标准化,重点项目工地标准化达标率100%;坚持混凝土、小型构件、钢筋工程集中处理;有效控制钢筋保护层厚度,钢筋安装过程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工后抽检合格率达88%。

突出落实。提出工程质量整改意见220余条,全部整改到位;建立11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施工安全风险评估、风险防控、“单元预警法”。

突出责任。细化市、县二级监管,落实质量监管责任;重点监管参建各方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运行,强化业主管理责任;开展信用评价考核,加大履约监管。

责编:王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