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家山派出所成功将二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送往医院强制医疗

09.03.2015  14:02

  日前,杨家山派出所成功将二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送往第三人民医院强制医疗,避免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发生,切实维护周边群众切身利益。

  近日,杨家山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工作中得知,家住金口岭村的刘某和其母亲都是精神病人,其父亲是两名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一家三口性格怪癖,从不与人接触。

  因多次走访刘某家,刘某都拒绝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进入其家中了解情况,为防止发生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一起走访周围邻居,了解刘某现实表现情况。经了解,刘某与周围邻居都发生过不同程度的矛盾冲突,刘曾将对门家窗户玻璃砸坏,又将楼下一名80岁的老人推到摔伤,并且每天晚上半夜刘某都要敲打下水道的管子,十分扰民。周围群众都是敢怒不敢言,也从没有报过警。更为难以置信的是,刘某的父亲已在家中死亡,其将遗体摆放在家中达两个月之久,一直没有处理。此事引起周围群众的恐慌。

  由于刘某家庭情况特殊,其母亲也是精神病人,刘某是家中独子,只在宁波老家有几个表亲,在铜陵没有其他亲属。现在,其作为监护人的父亲也已死亡,几个表亲也明确表示由于路途遥远,无法尽到监护职责,放弃监护。精神病人无人监护便是摆在民警面前最棘手的问题。在走访中,看到民警到场,有群众写了联名信,要求将刘某和其母亲送往精神病院治疗,周围邻居都纷纷在联名信上签了字,交到社区民警手上。

  因刘某和其母亲没有监护人,在铜陵也没有其他亲属,并且有肇事肇祸行为,送往三院接受治疗便迫在眉睫。此后民警多次联合社区、刘某病退工作单位召开碰头会,制定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刘某处置预案。经过多次商讨,最终确定金口岭矿代为履行刘某的监护职责,负责其在三院治疗期间的治疗和生活费用;于此同时,社区也将帮其办理低保、社会抚恤金等福利待遇。3月4日上午,社区民警与铜官山区司法所、铜官山区法院、卫生服务站、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社区综治办和金口岭矿保卫科再次召开碰头会,确保相关法律手续完备,并商讨于3月4日下午将精神病人刘某和其母亲强行送至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当日下午15时左右,杨家山派出所领导安排巡逻民警带领辅警前往金口岭村13栋,将刘某和其母亲带走治疗,其母亲拒绝,民警将老人小心的搀扶拖行,送往三院。此时,精神病人刘某正在金口岭矿保卫科。民警立即赶到保卫科,刘某看到民警后精神开始失控,冲民警大喊大叫,眼神凶狠。民警和辅警立即现场制定处置方案,为避免伤害到该精神病患者,处置民警、辅警商量只能智取不能强制处置。随后,辅警队员对该精神病患者进行喊话,并通过聊天的形式慢慢稳定其情绪,在其情绪稍稍放松的间隙,民警和辅警队员立即将刘焕炯推上警车,送往三院进行治疗。到达三院后,刘某拒绝下车,并用双手推搡、抓挠民警,导致民警手腕等处被抓伤。面对该情况,民警和辅警队员并没有退缩和躲闪,而是齐心协力将刘某劝到三院治疗室接受强制治疗。(程军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