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新农合慢性病门诊补偿为农民患者减负

07.08.2014  18:54

  恶性肿瘤、慢性肾炎、精神病……这些慢性疾病哪一种治疗起来都是农民沉重的经济负担,甚至会使一些农民家庭因病致贫。我县近年来将糖尿病及并发症、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慢性肾功能不全、恶性肿瘤、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慢性活动性肝炎及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炎、系统性红斑狼疮、肝豆状核变性、帕金森氏病、重症肌无力、精神病、癫痫、甲状腺功能亢进(减退)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补偿的病种,起到了为农民患者减负的作用。这一举措,真正使新农合资金达到了扶危济困、雪中送炭之效果。

  慢性病补偿不设起付线,其可补偿的比例为55%,全年最高补偿额为3500元。患有慢性病的参合农民只需于每年的5月份或10月份提供近一年来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住院病历、当年度筹资发票、身份证等相关复印件、2张一寸免冠照片,报当地乡镇卫生院专职审核员,即可申办《慢性病就诊证》。并且我县在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慢性病门诊补偿即时结报的方法,给农民患者提供了便捷。

  炉桥镇的不少慢性病患者获益于这一政策。七里村62岁的村民潘福贵患有癫痫病多年,家里靠老伴务农为生,年收入不到1万元,为了给他治病,老两口只能过着节衣缩食的生活。慢性病门诊补偿政策出台后,不仅经济上宽裕了,更重要的是老两口的心理负担也减轻了,现在潘老汉的癫痫发作次数越来越少。 姚庄村34岁的姚春珍患有慢性肾炎,需要长年吃药,前不久得到了慢性病门诊补偿,这将极大地减轻她的家庭负担。

  (炉桥镇新农合管理中心 范佩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