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法院“四个意识”加强执行过程中的纪检监督责任

06.04.2017  19:42
 

  安徽法院网讯    随着全国反腐倡廉工作的不断深入,司法工作者的廉洁意识和公正办案意识也在进一步提高,但不可置否,部分违法违纪现象依然存在,执行干警的犯罪率相比于其他部门犯罪率要高很多,执行乱象多、执行行为不规范、执行权力运行不畅通的情况依然存在,为此,芜湖市经开区法院执行局在安排2017年执行工作中,及时对接纪检组,突出抓好廉政工作,针对执行工作中的风险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通过查找梳理岗位风险节点,注重预防,突出廉政风险防控的前瞻性,绝不以牺牲廉政工作为代价地推进执行工作。

  一、强化主动意识。该院党组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坚强后盾和有力领导,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协助党组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把反腐倡廉工作与审判、执行等其他工作紧密结合,努力优化司法环境,确保在萌芽状态发起纪检监督,从而保证效果,执行案件的承办人因为监督提醒,而不敢越雷池半步,当事人因为纪检监督的存在,而提高了对承办法官的信任。

  二、提升保护意识。该院拓宽履行纪检监督职责的方式,正确使用必要、合理的保护手段使矛盾得以化解,积极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保障作用,通过违法违纪案件等反面教材来增强对干警的教育说服力和制度的约束力,增强法院干警拒腐防变、优化作风的能力,增强“免疫力”。

  三、树立担当意识。主动与人大代表、执法监督员搭建监督的平台,完善人民陪审员的监督机制,提高案件各环节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加大对执行情况的考核,有检查、有督促、有落实,一旦出现执行不廉洁行为、作风不端正的情形,要敢于亮剑,不让小矛盾演化成大矛盾,让大矛盾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四、改革创新意识。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依法办案的能力,确保纪检监察干部敢讲真话、讲实话、办实事,作风正派,公正对待被调查者,并能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应对,做好预防和应对,积极树立解决突出问题的攻坚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