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事急办 执行为民

13.01.2016  19:24
 

  安徽法院网讯  12月初的一天下午,正当执行员在整理手中的执行卷宗的时候,一位李姓的老者怀着焦急的心情走进了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马城人民法庭的办公室,几句简单的询问后得知原来他是来申请执行的。

  看到李某焦急的心情,执行员立即放下手头的其他事务,快速对该案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在与李某的交谈中得知,他是淮南市人,年过六旬,家境贫寒。2014年在本地一公路改建施工过程中与甲公司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后起诉到本院,经过一审、二审后胜诉,甲公司应支付其工程款15346元。后甲公司未自动履行义务,至今李某在淮南市城区租房居住,生活极其困难。

  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在了解到该案情况后,执行员决定调整工作安排,优先办理该案,及时研究执行方案,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并于当天前往被执行人甲公司驻地项目部。执行员在向甲公司宣传了与执行有关的法律和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后要求被执行人七天内自动履行。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令执行员意外的是,甲公司于第三天就派员将执行款全部交到了该院账户,自动履行了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

  群众利益无小事,小事也应当大事。第五天,当执行员将执行款交到李某手中时,李某激动的说:“你们办案的效率太高了,要不是法官的帮助,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得到钱,太感谢你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