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完成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16.12.2016  06:02


      今年以来,怀远县通过“完善机制、精细管理、深化服务、加强宣传”,精心打造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1-11月份,全县共完成法律援助案件1217件,占全年目标任务的101.50%。切实减轻了受援群众经济负担,增进了他们获得感。

      一是落实责任。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拓宽法律援助事项补充范围,与财政部门联合出台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提升平均办案补贴标准;县政府定期听取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县司法局法援民生工程领导小组每周要听取县法援中心工作情况汇报。

        二是深化服务。建立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乡镇街道、部门工作站为补充,全县村居、社区联络点的法律援助网络。县级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全部实现一楼临街要求,开通“12348”法律援助专线电话,法律援助咨询实现全覆盖。安排社会律师参与县法援中心窗口及县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完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等困难群体数据库信息,开通农民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绿色通道畅通。

        三是完善机制。健全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公检法机关横向协作机制。实行律师事务所与法援中心共建机制,全面落实社会律师值班制度,组建刑事法律援助律师人才库、服务团,发挥法律援助办案律师主力军的作用。

        四是强化监管。细化分解任务,量化工程进度,做到季有计划、月有安排、周有落实。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完善咨询接待、申请接收、受理审查、案件指派和质量监管制度,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标准化水平。综合运用案件回访、庭审旁听、电话回访、案卷检查等措施,逐案落实过程监管。从案前的审批指派、案中的办案过程、案后的援助效果三个环节,加强监督。开展庭审旁听、案卷检查、回访受援人等活动,提高办案质量。

        五是加大宣传。以农民工、困难职工、妇女、残疾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为重点对象,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和法律援助典型案例、法律援助先进事迹,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制度的社会知晓度;充分运用传统、现代媒体,打造法律援助网上线下宣传平台;开展“以案说法”、“ 优秀案例评选表彰”等活动,不断打造法律援助公益品牌

上报单位:怀远县民政局
信息作者:陈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