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一女子杀夫后躺其身边继续睡觉 患有精神分裂症

26.09.2014  20:02

本报记者 陈艳春

夫妻结婚二十余载,还抱上了小孙子,可就在一天深夜,当家里人都在睡觉时,妻子手持铁棍猛击熟睡的丈夫,致其当场死亡,接着,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睡在丈夫旁边,直到第二天被家人发现。近日,怀远县检察院受理了这起由怀远县公安局申请强制医疗的案件。

妻子杀夫后躺其身边继续睡觉

8月17日夜,住在怀远县新城区的余某,在自己家中手持铁棍猛击熟睡的丈夫彭某头部数下,致其当场死亡,之后继续睡在丈夫身边。直到天亮,家人才发现异常。

据余某儿子反映,余某患有精神病十余年,当被质问为何害死父亲时,她已不记得当晚发生了什么,只说觉得有人要害她。

发生此事后,当地村民都担心余某会再伤及无辜,要求公安机关将余某强制送往医院治疗。

后经安徽荣军司法鉴定所鉴定,余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为此,公安机关依法申请对余某强制医疗。

不负刑责精神病人可强制医疗

怀远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去年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增加了关于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相关规定。其中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法院经审理,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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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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