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壶冰心 为民情怀——记界首法院刑事审判法官王涛

22.02.2016  17:01
 

  

      王涛同志1994年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界首市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光武法庭、行政庭、执行庭、民庭、刑一庭工作,现任界首市人民法院刑二庭审判员。2010年以来先后获得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市维稳工作先进个人、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称号,2014年他参与审理的穆某某、杨某某受贿、滥用职权案被评为安徽省“十大精品案件”。在同事和群众的眼里,他是一位工作出色、公正为民、一身正气、敦厚淳朴的好法官。

  ——-领导说:“王涛同志办案就是有一套,他办的案我们放心

  王涛大局观念强,具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处置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每一起案件,特别是疑难复杂有影响的案件,他都站在政治的高度,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去把握,从维护党的威信去着手。2014年初,他办理的被告人唐某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唐某挪用公款3800余万元,非法收受贿赂近200万元,唐某及其辩护人对大部分指控均予以否认,且提出了非法证据排除,案件还未开庭,社会各界已通过各种渠道表达了对此案的关注。在新刑诉法施行后,王涛还是首次遇到辩护人提出非法证据排除,此前并无案例可供参考。王涛查阅了大量相关论著,反复研究案件关键证据,紧紧依靠法律及有关司法解释,大胆主持了庭前会议,顺利进行了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开庭时配合纪检部门组织百余名乡镇干部旁听庭审,并进行微博直播,经过一天紧张的庭审,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本案当庭宣判,使得被告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充分展示了他办理大要案的能力,树立了刑事审判法官的良好形象,维护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

  王涛同志十分重视刑事案件的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古人云:“法施于人,虽小必慎”。他也常说,每一个刑事案件,即使那些看似轻微的刑事案件,也都牵涉到对犯罪的准确量刑,它是显示社会道德态度的睛雨表,必须严谨认真,妥善处理,马虎不得。对此,他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时代主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总结出了一套方法,即:抓法律适用学习、抓证据审查,抓庭审观摩、抓量刑规范、抓法律文书制作、抓上诉案件检查“六个环节”的工作方式。并结合刑事审判的特点,简化庭审方式,把普通程序与适用简易程序相匹配,并在界首法院首创适用刑事案件速审程序,作为简易程序的补充,做到繁简相宜,集中庭审,互相取舍,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

  他所办理的案件,件件做到审判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有力地打击了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同时也彰显了法律的人性化,使被告人的人权得到充分保障。三年来,他所办的案子无一起上诉发回重审,无一件改判,尤其是无一件引起群众上访、缠访、闹访。领导都说“王涛办案就是有一套,他办的案子我们放心”!

  ——-群众说:“王法官是好样的,这样的法官俺打心眼里信服

  作为一名出色的刑事审判法官,他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刑事审判的生命线。他能最大限度地利用刑法功能震慑犯罪、抚慰伤痛、维护稳定,最大限度地体现司法和谐和人文关怀。他办理被告人刘某某、陈某贩卖毒品罪一案,案发时陈某不满15周岁。王涛了解到,被告人陈某系留守子女,父母常年在外打工,一直跟随年迈的奶奶生活,因无人管教,12岁便与被告人刘某某同居,育有一女,案发时不足一周岁。在大量事实面前拒不认罪,一直袒护自己所谓的心上人刘某某,认罪态度较差,对司法机关非常抵触。被告人陈某父母早在陈未婚先育时,就和其断绝关系,在得知陈某因贩卖毒品被抓后,更是对其不管不问。王涛深知该案如简单的判罚,很可能让陈某破罐破摔,从此一蹶不振,失去对生活的信心,娃儿也将无人照料,这显然不符合审判未成年人犯罪中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为此,王涛多方联系被告人陈某的家人,反复做他们的工作,终于感动陈某父母,最终从上海赶来与陈某相见。王涛趁热打铁,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在法庭上,陈某与父母相拥而泣……其父母饱含眼泪地说这几年只顾挣钱,疏忽了对陈某的管教,对其走上犯罪道路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表示今后一定要对被告人多加管教,多与女儿沟通,决不再让其走上歧途。王涛见时机成熟,结合具体案情、家庭、学校、社会环境等,对年少的陈某滑向犯罪深渊的主客观原因进行分析,对陈某的行为予以严厉批评教育,并鼓励其正确面对自己犯罪的事实,悔过自新,扬起生活的风帆,早日开启新的人生。随后对被告人陈某适用了缓刑。其父在告别法庭时满怀深情地说:“王法官,你不仅挽救了我女儿,你也挽救了我家庭,我们一家人都感谢你。

  王涛还时刻把化解矛盾,解决纷争作为其处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原则,自觉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他对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惜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不厌其烦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在审理被告人李某某交通肇事一案时,起初李某某拒不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扬言判多少年坐多少年。被害人母亲为此跑到政法委、人大上访,时不时地到法院哭闹一阵子,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家人一见面,厝火积薪,一触即发。面对此情此景,王涛并没有草率判决结案,而是深入其中,沉下心来,耐心做调解工作。先后约谈双方当事人20余次,登门造访四五次,最后以民事赔偿40万元调解结案,法院对被告人李某某做了缓刑判决。被害人母亲感慨地说:“要不是王法官这样倾心调解,俺就要进京上访了!这样的法官俺信服!”。他还巧妙利用当事人所在社区基层干部的力量,发挥他们熟悉社情民意和德高望重的优势,让他们参与调解中来,尽可能地提高调解率。多年来,王涛所办理的附带民事诉讼和自诉案件调解率都在75%以上。最大限度地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深受群众的赞誉。接触过他的群众都说:“王法官是好样的,俺打心眼里信服他”!

  ——-同事说:“王涛就是我们身边的楷模,我们都很佩服他”!

  王涛在工作中,埋头苦干,不计得失,无怨无悔,除了出差办案外,节假日几乎都在办公室度过,家里的大事小情都由妻子打理照料,他当起了家里的甩手掌柜,全身心投入到刑事审判工作中去。

  2015年他参加庭审112次,结案64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案件31件,调解结案27件。案件结案率、调解率均居全院刑事审判第一。

  他非常注重自我规范,严于律已,严格八小时以外的行为,他常说:只有做到身正、身净、身硬,才能做到“毁誉由人,正道直行”。今年以来,他又办理许多在界首市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尤其是阜阳中院指定管辖的临泉籍李某等19名被告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一案,该案涉及17位回民被告人,一时社会反映强烈,尤其是当地穆斯林界高度关注,于是院领导指派具有丰富刑事审判经验的王涛主审此案。他不敢懈怠,接手案件后即心无旁骛地投入到案件的审理中去。从立案到审理历经8个多月,卷宗121册,阅卷笔录写了1500页80余万字,庭审持续5天,庭审笔录600页31余万字,在庭审进行到第二天,他父亲患癌症医治无效,不幸去世,他忍受着巨大的悲痛,硬是隐瞒了父亲去世的消息,直至庭审结束,领导和同事们才知道这一噩耗。事后一位网友在微信中写到:“作为穆斯林,想说一句,老人家、一路走好,你有可以骄傲的儿子”。字里行间透着对王涛法官的敬佩、信任和理解。

  多年来,王涛严肃执法,秉公办案,清正廉洁。正是因为他有着坦荡的胸怀,达观的人生态度,才能做到“不为权所惑,不为利所诱,不为色所迷,不为情所困”,既能圆满地办成案,又能保证自身干净。同事们都赞誉他:“王涛就是我们身边的楷模,大家都很佩服他”!

  王涛同志就是这样一个实实在在很接地气的法官,他以一个法官的良知和操守,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以自己的正直、善良、正义和担当诠释了一个刑事审判法官的精神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