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法院规范开展“党员活动日”

25.07.2017  01:13
 

  安徽法院网讯    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讲政治、重规矩、做表率”专题教育,搭建党员活动经常化平台,统一建立规范化、常态化的党员活动制度,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党性意识、责任意识和宗旨意识,使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怀宁法院院党组研究决定,每个月第一周的周五为党员活动日。

  基层党支部负责组织全体党员参加活动日,活动主题根据上级党组织安排和本单位工作需要确定。采取学习辅导与网络互动、座谈讨论与主题论坛、典型交流与外出考察、岗位奉献与谈心交心、党员内部活动与党外群众参与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创造性地开展活动。活动日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组织党员学习政策、法规、党的基本知识和新的司法解释等;开展思想汇报和评议党员;开展义务劳动、服务群众、参政议事、献计献策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