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23.11.2017  18:39

怀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文件精神及相关工作部署,加强领导,细化举措,严明纪律,强化督查,稳步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任务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健全制度。6月份以来,怀宁县委、县政府两办先后出台了《怀宁县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关于调整怀宁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

二是理顺机制。县委宣传部将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纳入文化体制改革重要内容,统一部署,定期调度,严格督查。县编办批复将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更名为大队。县人社局加强与省、市人社部门对接,积极落实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参公”管理。县财政加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经费保障,并列入财政预算。县文化委在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加快推进深改工作的同时,突出抓好自身深改任务落实,进一步明确综合执法范围,理顺执法管理体制,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和乡镇文化站协管员队伍规范化建设管理.

三是规范执法。建立完善执法权力清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双随机”抽查、罚缴分离、“两法”衔接、“黑名单”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行政审批平台、执法监管平台、“扫黄打非”平台、“双打”平台、网吧监控平台、举报平台运行维护,依法加强和改进文化市场监管执法举措,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大力促进文化市场繁荣发展,确保意识形态和国家文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