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念好“五字诀”助推节约集约用地

17.08.2014  01:51
          一是突出顶层设计,强化一个“”字。成立了由县长任主任,县纪委书记、常务副县长、县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分管国土的副县长担任副主任,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高规格土地管理委员会,对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如土地收储、土地供应、出让底价确定等进行集体磋商、集体决策,为国土资源管理搭建了强有力的“管用一体”平台,确保每一寸土地都能得到高效合理利用。
       
        二是推行双向约束,体现一个“”字。一方面,严格对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有关要求,对项目用地单位的土地性质、用途、开竣工时限、亩均税收等进行严格把关,对亩均税收未达到约定标准的,不足部分由用地单位以现金方式补齐,否则,由县政府按出让成交价和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无条件收回土地使用权,同时没收地上建筑物,实现了土地开发利用从“一维单极”的土地空间节约上升为“三维立体”的社会、经济、生态的节约集约。另一方面,严格要求县政府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立项、规划、土地供应等审批手续,确保项目快落地、快投产、快见效,避免土地闲置和低效利用现象的发生,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三是坚持严格执法,落实一个“”字。不断完善源头防范机制和联合查处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推动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的落实,努力将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全面推行土地巡查“六个一”工作机制,即一张巡查路线图、一份巡查职责、一份巡查记录、一个被巡查单位证明人、一月一报和一季一(互)查,确保违法行为能发现、控得住、查得了。
       
        四是创新监管方式,着眼一个“”字。突出抓好“两关”:一是抓好土地供前项目“准入关”。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指标靠挖潜”的原则,优先支持重点项目、朝阳企业和产业集聚区建设,将有限的计划指标用在“刀刃”上,变“招商引资”为“招商选资”,完善项目准入评估机制,所有建设项目供地前,必须通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产业政策和环保评价“四道门槛”,推动资源要素向真项目、好项目倾斜。二是抓好土地供后跟踪“管理关”。实行项目开竣工督查制度,下发《土地供应监管告知函》,对已供土地实施精细化全过程跟踪监管,认真对照土地出让合同,定期对项目建设用地的建筑密度、投资强度和亩均税收等情况进行检查,并严格限定开竣工时间,确保所有项目用地都能成为节约集约用地的典型。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突出一个“”字。综合运用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宣传载体,结合“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重要宣传时点,采取发放宣传材料、出动宣传车、电视台开辟宣传栏等宣传方式,积极向全社会广泛、持久地传递节约高效用地的好声音,使节约集约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和共同理念。(怀宁县国土资源局 黄继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