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送达 司法便民

01.12.2015  12:38
 

  安徽法院网讯  “送达难”是困扰基层法院审判工作的一大难题,也是法官审理案件中不能及时审结的重要因素。新修订的《民诉法》增加了电子送达的方式,不仅为当事人提供便利,更大幅节约诉讼成本。近日,金寨县人民法院在诉讼活动中尝试对一起离婚案件通过微信送达诉讼文书,方便了群众诉讼。

  2015年11月,金寨法院受理了原告张某诉被告李某离婚纠纷一案。李某长期在杭州务工,考虑当事人往返的诉讼成本较高,承办法官与李某电话联系并征得其同意后,互加微信好友,将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拍照后通过微信发送给李某。李某当即回复图片清晰,并表示能够按时回来开庭。承办法官再次电话联系李某,确认其收悉后将聊天记录打印附卷。

  文书送达是审判工作至关重要的环节,也是影响法官办案效率的一个重要原因。传统送达方式费时、费力、费钱,不断创新电子送达是信息化时代推动司法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也大幅节约了诉讼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