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购物需谨慎 出现问题维权难

17.04.2015  17:16

  近期,市消费者协会不断接到一些消费者投诉、咨询,反映其通过微信平台购买商品,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后,找不到卖家,不知道如何维权的问题。

  据了解,微信作为一种新兴的虚拟网络社交方式,好友一般是通过微信号、QQ号等形式添加,一般情况下无法确定真实身份,通过微信平台交易的商品,往往也是良莠不齐、真假难辨。消费者权益受损后,除非销售者明示固定经营场所,否则消费维权将出现无源追溯的困局,工商等监管部门通常无法介入处理。同时,微信平台上的卖家大多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无固定经营场所,很难认定卖家就是经营者,一旦出现消费纠纷,因买卖双方属于私下交易,难以适用新《消法》“七日无理由退货”等规定。此时,消费者如果要维权,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办法来解决,消费者需要举证,维权难度可想而知。

  对此,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微信购物不等同于网购,微信购物需谨慎。一方面,如确要通过微信平台购物,建议通过微信认证的公众账号卖家购买商品,因为微信平台对其通过认证的公众账户的经营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再者,付款时应避免以直接汇款的方式购买,尽量采取当面交易的方式,若当面交易的条件不允许,应坚持通过淘宝等第三方网络购物平台进行付款,并保留聊天记录以及银行的转账凭证,为日后维护合法权益留存证;其次,权利若受到侵害,应及时向卖家所在的工商部门或消协投诉,涉嫌诈骗等犯罪行为的及时向卖家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报警。(芜湖新闻网-大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