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地标2015财年录得收益1.12亿港币 同比下跌20.8%

29.06.2016  00:19

  6月28日,文化地标投资有限公司公布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年度全年业绩。

  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年度,集团录得收益约1.12亿港元,较上一个财政年度约1.41亿港元下跌约20.8%,同时录得亏损约1.34亿港元,较上一个财政年度约4.51亿港元减少约70.3%。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年度,集团确认应收货款及其他款项及商誉的减值亏损约为6130万港元,及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年度,亏损仍录得重大减少乃由于并无以下于上一个财政年度确认的项目:(i)出售Hua Rong Sheng Shi Holding Limited的亏损约1600万港元;(ii)无形资产及递延开支摊销约2400万港元;及(iii)可供出售投资、商誉及无形资产减值亏损约3.32亿港元。

  于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年度内,集团的可呈报业务分部主要包括(i)特许权费用收集及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服务业务;(ii)展览相关业务;(iii)物业分租业务;(iv)物业发展及投资;(v)污泥及污水处理;(vi)娱乐业务;及(vii)餐饮业务。

  其中,物业分租业务方面,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年度,该业务分部录得收益约4420万港元,较上一财政年度约3360万港元增加约31.5%,并录得溢利约440万港元,而上一财政年度则为亏损约1.22亿港元,主要由于并无包括商誉及可供出售投资的减值亏损约1.15万港元的非经常性项目。

  于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年度内,集团因出售135,836,474股四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20)(一间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普通股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普通股,就出售可供出售投资确认收益约1430万港元。

  以早前获授的放债人牌照,集团亦于香港从事小型放债业务,及于此分部获得相对较小额的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