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警方对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动真格

13.10.2016  18:49
   “同志您好,由于您过马路时违反交通信号,现对您做出罚款50元的处罚决定,请携带处罚决定书前往指定银行缴纳罚款。”10月12日,在当涂县姑孰镇振兴路,当涂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对一名闯红灯的行人做出处罚。
  据了解,自10月12日起,当涂县公安局把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和占用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由劝阻教育改为现场查处。当天清晨,当涂交警与巡防等多警种联合执法,在城区西十字街等8个主要路口设立查处点,正式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和占用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下“猛药”整治,现场查处的一律依法予以50元罚款。
  “如果行人或者非机动车驾驶员不缴纳罚款,将对个人征信产生影响。”当涂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大队长丁焕青介绍说,由于登记了居民身份信息,将会影响其办理机动车的相关业务,诸如年审、过户、换证或驾照考试。
  据悉,当天上午,当涂警方共处罚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67起。(肖而男、胡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