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搜之后 “老赖”三日把钱还

04.11.2016  23:05
 

  安徽法院网讯  10月31日上午一上班,被执行某建材公司法定代表人万某主动携带15万元现金来到全椒县人民法院财务处缴纳了所欠债务,这是万某继该院10月27日对其财务室搜查之后,在三日内积极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义务。

  27日上午10点,全椒法院雷霆出击,出动两辆警车,由执行局副局长董健带队,连同8名执行干警,对全椒某建材公司财务室展开搜查,当日共查获现金29800元和一些账目凭证。回到法院后,执行法官立即向分管院长和执行局长汇报此事,说明其“账外有账、私设账户”的嫌疑,经过该院领导讨论后,决定对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此种违法行为。执行法官即开始着手准备追究被执行公司拒执罪的相关材料,同时准备将其移送公安机关。

  28日下午,万某联系到执行法官,电话里主动承认了错误,声称所欠申请人的本金80万已经偿还了,由于公司运营状况一直不景气,所以利息一直拖欠着,愿意两日内筹得所欠利息,希望法院能对他宽大处理。执行法官之后便联系了申请人倪某,告知其案件进展情况,倪某表示,万某如若三日内偿还了所欠款,愿意对其谅解。

  31日上午,万某即携带15万元现金来到法院,在执行法官的调解劝说下,双方终于达成协议,万某偿还倪某利息15万元,下剩8万元利息,倪某放弃,并对万某表示了原谅。至此,该案在全椒法院强有力的执行中,顺利执结。该院念在万某能及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如期履行义务,决定不追究建材公司及万某的刑事责任,但对万某作出了严肃的警告和批评,告诫他吸取此次教训,不得再妄图挑衅法律的尊严和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