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望区法院“345”强化民商事调解工作

21.11.2014  12:02
 

  安徽法院网讯  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民商事案件调解新思路、新方法,坚持找准“三点”、加强“四导”、做到“五准”。今年1-11月,共受理民商事案件975件,审结842件,调解301件,撤诉224件,调撤率为62.35%。

  一是找准“三点”。找准案件争议的焦点,辨别出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使调解做到有的放矢。找准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点,为引导当事人接受对方的条件打下基础。找准法、理、情的融合点,引导当事人明理、诚信、守法。

  二是加强“四导”。即以法指导、以理疏导、以利引导、以情劝导。调解中认真做好法律释明、诉讼指导工作,耐心细致地围绕当事人争议焦点,摆事实、论法律、讲道理,深入分析当事人的过错、利害关系,平衡双方利益,做好指导、疏导、引导和劝导工作,消除当事人的错误认识和不切实际的期待。

  三是做到“五准”。即站准坐标、找准症结、摸准脾性、看准火候、借准外力。首先,法官始终保持中立,保证调解过程公正、透明。其次,在查明事实上下功夫,理清当事人的争议焦点,抓住关键问题,切入症结要害,做到“对症下药”。第三,摸清当事人的脾性,善于洞察当事人的心理变化,灵活调解。第四,抓住调解的最佳时机,对庭前能够调解的及时调解;对情绪对立较大、难以调解的,不轻言放弃,火候成熟,当即调解。第五,善于借助外力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