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强化“先照后证”改革后事中事后监管

19.08.2016  22:34

  近日,蚌埠市工商质监局广泛征求48个市级相关单位的意见,牵头起草了《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代拟稿)。从“管审批”“厘职责”“抓协同”“强共治”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任务和措施。

  一是严格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管理,提出建设全市标准统一的网上审批系统,适时推广上海自贸区“证照分离”等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

  二是依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厘清市场监管职责,避免监管缝隙。

  三是建立证照管理、信息互联共享、风险监测防控、信用奖惩机制,推行“双随机”抽查机制,探索统一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模式。

  四是引导市场主体自治,加强行业自律,发挥专业组织监督作用,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截止目前,全市企业累计3823户次,因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社会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