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拘留显威力,“老赖”主动尽义务
安徽法院网讯 2016年10月31日,霍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冯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从而成功执结了一起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张某与冯某混泥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霍邱法院审理,判决冯某偿还张某混泥土款共计39万元,然而判决生效后,冯某依旧未履行义务,张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冯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文书。执行法官与冯某取得联系后,告知其应该及时履行义务,以及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冯某却以各种理由,一直推诿迟迟不履行义务,经过多次联系后,冯某已经不耐其烦,最后把执行法官的电话拉入了黑名单。在查无财产可供执行后,执行法官将冯某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冯某故意拖延时间,不但丝毫没有履行义务的诚意,反而不配合执行法官的工作,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了震慑冯某的嚣张气焰,执行法官在报经领导批准同意后,决定对冯某采取强制司法拘留措施,并制作好了拘留决定书,时刻等待着时机的到来。
10月31日上午,执行法官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将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冯某约至霍邱法院调解大厅,并苦口婆心的对冯某进行劝说。冯某依旧一副毫不在乎、无所谓的态度,而且态度极其嚣张,甚至说到我就是没有钱,就算你们把我拘留起来我也没有钱。执行法官见冯某依旧丝毫没有想履行义务的想法,当场宣读了拘留决定书,果断对冯某采取了强制拘留措施。随即两名法警进入调解室,直接将冯某控制住。面对突入而来的拘留,冯某突然傻了眼,立即向执行法官求情,然而为时已晚,执行法官随后将冯某送到了霍邱县拘留所。
在执行拘留期间,冯某迫于思想和身体上的压力,立即筹集了十万元,与张某达成了可行性还款计划并提供了担保,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写下了悔过书。在取得张某的谅解后,执行法官依程序提前解除了对冯某的拘留,从而该案件得以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