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心服帖 身患癌症还欠款

22.01.2017  23:42
 

  安徽法院网讯  2017年1月上旬,芜湖经开区人民法院来了一位“特殊”的被执行人,该被执行人见到案件承办法官后开门见山称:“我有癌症,这是我的病例和医药单,你们从我银行卡扣走的那几万块钱是我买药、化疗的钱……”面对这样一位“特殊”的被执行人,执行法官把他请进了调解室。

  被执行人陶某于2015年6月份承包了一项水电安装工程,根据需要,与凌某等四人签订了雇佣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工程验收后发放工人工资。2016年3月份,工程验收合格后,被执行人陶某被检查出了癌症,因为家庭经济状况不是很好,在与发包方结算完工程款后,并未与四人结算,而是用这笔工程款给自己做手术和购买药物。四名工人在多次自行索要工资无果的前提下,将陶某告上法庭。法院支持了凌某等人的诉讼请求,然而,陶某并未按照判决内容自动履行。凌某等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10万余元,案件很快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并扣划了被执行人陶某银行卡里面有七万余元。

  在调解室,执行法官刚坐下,情绪激动的陶某就声称:“我要是没有这笔钱看病,我就准备睡在你们法院,反正我也活不长了。”执行法首先是安抚了陶某几句,然后话锋一转:“这件案子还要你自己跟申请人商量,这样吧,我先联系申请执行人来法院,我们法院也会尽量帮你争取。”眼见执行法官帮着自己说话,陶某仿佛看到了希望,情绪渐渐稳定下来。随后法院联系到凌某等四名申请执行人,双方在法院调解室谈了起来。由于积怨太深,双方一谈就说起了过去谁对不起谁,一方是辛苦多年的工人;一方是身患绝症的雇主,各有各的理由,一时僵持不下,见状,法院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将一方当事人请到隔壁调解室谈话,由法院从中传话。在法院的调解下,凌某等四名申请执行人都自愿放弃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但要求陶某将所欠工资一次性给付到位。陶某也答应了,至此,判决书确定的10万余元给付义务一次性履行完毕。

  最终,四名申请执行人办好领款手续,拿到刚分配的钱,脸上都洋溢着灿烂的笑容。领走时还不忘说一句:“感谢法院,这下可以过个安心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