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贴文书迫现身 达成协议促执行

20.11.2015  03:03
 

  安徽法院网讯  11月9日,“气急败坏”的王某拿着一张失信被执行人决定书来到了界首市人民法院执行庭“讨要说法”。法官耐心接待了他,王某意识到了拒绝还款玩失踪后果的严重性,当即表示要履行还款义务。当日下午,王某与赵某达成了和解协议,该起历经两年多的“陈案”执行得以顺利推进。

  案子还得从两年前说起。2013年5月,界首市西城的王某做生意时从朋友赵某处借款5万元。借款到期后,赵某多次索要未果,遂诉至法院。界首法院审理后,判令被告王某一次性返还原告赵某借款5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赵某于2014年11月申请界首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王某似乎从人间“蒸发”了:家中没有人,也不在父母和亲戚家;期间,法官去了王某及其父母、亲戚家无数趟,均未发现其下落。经调查,王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据其邻居反映王在外地和一姓李的朋友做生意。法官意识到,王某这是在有意规避执行。经多方考虑和仔细斟酌,法官决定采取张贴失信被执行人决定书的方式逼王某现身。

  2015年9月,法官在王某所在的小区、王某父母、亲戚家所在社区、村委公告栏等显著位置张贴将王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决定书。果不其然,决定书张贴一个月后,气急败坏的王某拿着一张从墙上撕下来的失信被执行人决定书来到了界首法院执行庭“讨要说法”。法官耐心地接待了王某并告知他,法院判决的义务逃是逃不掉的,法院系统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银行、高铁、机场等单位的信息系统都已实现了联网,如果没有按时履行义务,将不能在银行贷款,买火车票和机票都会受到限制。此外,对于其长期规避执行的行为,法院可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王某意识到了后果的严重性,当即表示要履行还款义务。最后,王某与赵某达成了和解协议,该起“陈案”执行得以顺利推进,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那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