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江济淮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出台

20.03.2018  06:32

  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引江济淮是一项跨流域、跨省际的重大战略性水资源配置工程,主要任务以城乡供水和发展江淮航运为主,结合灌溉补水和改善巢湖及淮河水生态环境。《办法》提出,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工程建设管理体制主要包括工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程沿线地方政府和项目法人。引江济淮工程领导小组是工程建设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协调解决工程实施中重大问题。《办法》规定,项目法人必须严格按照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和批复的初步设计组织建设,工程资金按照国家规定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名义或方式截留、挪用建设资金。

  《办法》要求,引江济淮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施工单位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监理单位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省发展改革委、省审计主管部门依法对引江济淮工程进行稽察和跟踪审计工作。

  《办法》明确,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全面落实各方责任,特别要强化项目法人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以及质量和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记者 郑莉)

原标题:引江济淮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出台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作者:郑莉    编辑:叶广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