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公贷 有人“先行”但难“齐步”

29.08.2014  11:54

  按照省住建厅的要求,下周一开始,我省将开展省内异地购房公积金贷款(本报8月21日报道)。然而,记者了解到,截至昨天,我省绝大多数城市尚未出台落地细则,9月1日如期执行的可能性较小。

  不过记者获悉,此前,阜阳、蚌埠、宿州、淮南等多个城市,已在开展单向异地公贷,即异地购房可以实现向缴存地或是房屋所在地申请公贷,但“双向互贷”还不能实现。

  “自选动作”很积极

  模式1 在哪缴存在哪贷

  城市:阜阳、淮北、宿州、马鞍山

  居民在当地缴存公积金,在外地购房,可在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公贷。阜阳市区和县(市)之间还可实现“双向互通”。

  早在2008年,阜阳和宿州就开展了异地购房可用公贷政策:居民在阜阳、宿州缴存公积金,在外地(省内其他城市及省外城市)购房,可在阜阳、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贷。这也是我省最先开展(异地公贷)的两个城市。

  另外,在阜阳市区与县(市)之间,则是“双向异地购房贷款”政策,比如阜阳市民在临泉县缴存公积金,在阜阳市区或是临泉县城购房,可任选阜阳市或临泉县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公贷。

  淮北市实行异地公贷稍迟,于2012年开展。具体模式与上述两个城市基本一致。不过,该市要求办理异地贷款的职工,需先进行淮北当地房产的抵押,确保资金安全。

  马鞍山较晚开展类似业务。今年8月,该市公积金中心正式对华东地勘局系统三家单位职工发放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共74户职工在合肥购买住房,申请贷款约为1700余万元。

  模式2 在哪买房在哪贷

  城市:蚌埠、淮南、安庆、滁州

  省内其他城市职工满足一定条件,在当地购房时,可向房屋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公贷。

  我省有些城市也已开展异地公贷,但模式是另外一种,即可实现在房屋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

  以蚌埠为例,在省内其他城市按时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的职工,本人(或配偶)具有蚌埠市户籍或在蚌埠市工作且在蚌埠市纳税(或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符合相关条件的,在蚌埠市购买普通自住房可以向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至于额度,则有具体规定。

  在贷款程序方面,异地贷款需要的材料要多一些。还是以蚌埠为例: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要提交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出具的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格式由蚌埠中心提供)、最近1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记录(账单)和本人(或配偶)的蚌埠户口簿或在蚌埠市工作单位证明,以及一年纳税凭证(或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淮南、安庆、滁州已开展的异地公贷,也采取类似的模式,但是在一些具体规定方面,比如限制条件、担保制度等方面有差异。

  “全面走起”还很难

  虽然省住建厅要求下周一起全省铺开,但各地落实具体政策尚需时间。比如铜陵尚在研究文件,芜湖还在拟定方案。此外,合肥、宣城等地也都表达了类似说法。

  如果说上述城市的异地公贷政策是“自选动作”,那么按照省住建厅的通知要求,9月1日起,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异地公贷。不过具体怎么落地,还要各地根据自身实际,由各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台实施细则。

  记者采访获悉,目前各地正在加紧研究制定方案,但如期按照通知内容开展异地公贷可能性不大。

  “9月1日能顺利实行异地贷款吗?”铜陵市一名读者给本报打来咨询电话,她的单位是省某公司驻铜陵办事处,在合肥缴存公积金,但工作生活在铜陵。最近她在铜陵看好了一个楼盘,准备商贷买房,快签合同时看到报道,于是想申请公贷。不过铜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表示,对省里的文件尚在研究阶段,尚未确定实施细节。

  芜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则表示,目前正在拟定方案。不过按照程序,方案须上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再正式下文执行。这一过程需要时间。

  合肥、宣城、池州、黄山、亳州、六安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也表达了类似说法。(丁平、胡霞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