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设《科普大篷车》电视栏目的通知

26.09.2014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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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科协普〔2014〕16号

 

关于开设《科普大篷车》电视栏目的通知

 

各市及省直管县科协:

自2010年中国科协科普部、中国科技馆印发《关于推广〈科普大篷车〉电视栏目的通知》以来,我省部分市、县科协加强与当地电视媒体合作,开设了《科普大篷车》电视栏目,在拓展科普传播渠道、扩大科普受众面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进一步发挥电视媒体在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质的重要作用,省科协将积极推动各市及省直管县开设《科普大篷车》电视栏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市及省直管县科协要结合本地实际,主动与中国科技馆信息网络中心、当地电视台商洽并签订《协议书》,明确三方的工作任务和责任要求,保障《科普大篷车》电视栏目顺利播放。《协议书》于10月30日前报省科协科普部备案。

2、开设《科普大篷车》栏目后,各地要做好栏目的绩效评估、受众反馈、优化提高、宣传推广等工作,并将总结材料及时报省科协科普部。

3、省科协将依据《协议书》以及实际播放效果,择优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4、联系方式

(1)中国科技馆信息网络中心

联系人:周冰  010-59041446  18910551552

邮编:100012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5号

邮箱:[email protected]

(2)省科协科普部

联系人:范成柱  0551-62661742  13855180361

邮编:230001

地址:合肥市花园街4号安徽科技大厦611室

 

附件:1、《科普大篷车栏目》电视栏目简介

          2、联合开办《科普大篷车》电视栏目协议书

 

安徽省科协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