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开展饮用水源地氟化物比对监测工作

26.01.2018  00:56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加强对我省水质监测的质量监督管理,确保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和可比性,根据《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及相关要求,元月11日~12日,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开展了饮用水源地氟化物比对监测工作。比对单位为省站、阜阳、亳州、宿州、淮北市站。比对项目为氟化物。比对工作分两组同时进行,一组为省站、淮北、宿州市站对水源地淮北财校、淮北市自来水厂、宿州市新水厂、宿州市一水厂进行同步采样;一组为省站、阜阳市站、亳州市站对水源地亳州市三水厂、亳州市涡北水厂、阜阳市自来水公司、市加压站进行同步采样。

省站及阜阳、亳州、宿州、淮北市站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监测技术人员从前期准备、采样、试剂和标准溶液的配制到仪器操作,都严格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比对监测全过程实施质控措施,确保比对监测数据准确可靠。开展比对监测是检验各站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水平和提升监测数据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可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水质监测数据质量,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开展地表水中汞比对监测工作
为近一步提升全省地表水中汞的监测水平,环保局厅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阜阳市站开展土壤监测技术培训
为进一步提升阜阳市环境监测站土壤环境监测技术水平,环保局厅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积极开展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工作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高度重视监测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工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