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开展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

20.12.2016  22:08

  今年8月,我省出台《关于实施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旨在努力解决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记者从省卫生计生委了解到,农村贫困人口综合医保资金保障有了新进展,我省对贫困人口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

  据介绍,为提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综合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日前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扶贫办联合制定了《安徽省农村贫困人口综合医保资金保障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办法》,我省对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的市、县(区、市),由定点医疗机构在结算时先扣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城乡医疗救助补助和健康脱贫医疗专项补助费用,贫困人口个人只需支付不超过年度自付合规费用封顶额度部分,其他费用由医疗机构垫付。

  年度自付合规费用的标准为:在县域内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3万元;在市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5万元;在省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1万元。

  根据要求,我省各地将围绕“全程留痕、全程公示、全程监督”的要求,做到资金使用全程透明、预期明确、责任可追。对经综合医保资金补偿的农村贫困人口姓名、年龄、性别、住址、治疗费用、补偿费用等重要信息实行县乡村三级公示制度,并在县级部门和政府网站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此外,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将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基本医保及综合医保资金经办行为开展专项检查,对违规经办、过度医疗、骗取套取资金等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经办机构、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以及当事患者的责任。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佟人冬
六安市叶集区平岗街道文明实践活动纪实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安在线
滁州获批安徽历史文化名城
日前,滁州市获省政府批复,文化厅
严防纪律处分决定“打白条”
为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文化厅